氟化气体法规:应知要点
欧盟新版氟化气体法规,正在改变企业设备选型、采购与维保的相关方式。
众多工业场景依靠制冷系统保障设备稳定运行。热泵、冷水机组、空调设备、压缩空气干燥机等装置,均借助制冷剂实现温控、除湿,保障后端生产工序正常运转。由于这类设备应用广泛,欧盟出台新版氟化气体法规,专门管控制冷剂带来的环境影响。
新规旨在减少高全球变暖潜能值制冷剂的使用,从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。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投放欧盟市场的新设备将执行严格管控要求。
了解这些要求对于确保符合制冷法规、避免服务中断以及有效规划未来投资至关重要。
氟化气体法规核心内容
现有设备如何处置
法律不禁止使用现有设备。然而,它确实会引入重要的服务和售后服务后果,例如:
- 2026 年底之前生产的 R410A 干燥机在 2031 年前仍可以正常开展维保作业。
- 制冷剂干燥机被归类为空调设备(因为它们通过除湿来调节空气)。因此,它们可以继续使用 GWP 高达 2000 的制冷剂,根据当前规定暂无停用时限。
- 从 2032 年起 ,禁止使用全新的高 GWP 制冷剂(GWP > 750) 维修固定制冷设备,除非使用再生或回收制冷剂。这影响了行业的大部分,预计将加快制冷剂制造商产品组合的变化,导致高 GWP 制冷剂气体的可用性降低。
上述管控条款针对设备上市流通环节。2026 年生产且已投放市场的设备,后续由终端用户或经销商转售、变更权属,均不受限制。
然而,对于规划长期设备战略的维护团队来说,这是一个重要细节。即使旧设备今天运行良好 ,2032 年之后,以经济有效的方式维护设备的能力也会发生显著变化。
A2L 制冷剂作为解决方案
为了达到 GWP <150,大多数可行的制冷剂 (如 R454C) 属于 A2L 类别 ,该类别的设计易燃,且难以点燃。
CAGI 法规概述指出,现阶段多数低全球变暖潜能值制冷剂均为 A2L 类,制冷、暖通空调全行业也正将其作为新一代通用标准。
这意味着欧盟转型也不例外;而是全球行业长期发展的趋势。
为什么现在选择面向未来的设备很重要
结合法规时间节点与制冷剂供应现状,提前规划布局十分必要。
需重点考量以下方面:
1. 生命周期风险:
2032 年之后,高 GWP 制冷剂的采购成本将变得更高、更昂贵。
2. 服务连续性:
当前采购、搭载不合规制冷剂的设备,未来可能出现停机问题,或是产生高额维修费用。
3. 预算稳定性:
现在改用兼容的制冷剂可以避免以后无法预测的制冷剂价格。
4. 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:
合规设备直接支持二氧化碳减排承诺。
5. 能效
运行能耗通常超过制冷剂的影响,使高效的系统设计成为关键优先事项。
自查氟化气体法规合规情况
1. 对您的现有设备进行审核
确定哪些设备使用 R410A 或其他高 GWP 制冷剂。
2. 从战略上规划更换工作
如果您预计将在 2026-2032 年间更换干燥机,选择 R454C 型号可以避免风险。
3. 验证合规性(GWP <150)
确保任何新设备的设计符合长期的欧盟合规要求。
4. 索取文档
我们为所有全新干燥机提供清晰的 DoC(符合性声明)和制冷剂规格。